1. 111-2學年度起,凡透過微型課程進行學習之同學(開課單位,如學務處(除原資中心)、教務處、通識中心、系所等單位),夢啟航計畫不受理勵學金補助申請。
2. 同學參與微型、跨域課程授課時,須為未排定正式課程時間,不可以請公、事假方式參與微型、跨域課程;凡當學期累計無故三次未到課者,導致浪費學習資源之情事,自第三次課程起算30天內之微型課程仍可申請學分認證,但不再予以補助(若於課程開始前主動和開課單位聯繫無法到場者不予列計)。